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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校领导上讲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通知 ​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03/12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2021年本)>的通知》(教社科〔2021〕2号)和校党委《关于印发<领导干部上讲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施方案(2022修订版)>的通知》(校党宣字〔2022〕6号)要求,结合学校当前实际,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校领导上讲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课人员

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上讲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校领导包括全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应到分管联系学院授课。

二、授课内容

校领导上讲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授课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思想道德与法治》《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在组织发动、课程安排、活动推进等各项环节狠抓落实,做到人员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广泛动员,加大宣传。

充分利用二级网站、新媒体等宣传方式,及时宣传报道活动动态,为领导干部上讲台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联系实际,大胆创新。

校领导结合发展实际和形势要求,可自主选择授课主题和授课内容,不断探索“领导干部上讲台”的新形式、新途径,相关学院配合做好授课工作,推动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品牌建设。

(四)加强督查,确保落实。

党委书记、校长每学期至少讲授4个课时思政课,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每学期至少讲授2个课时思政课。此项工作应于6月7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