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二级督导组的通知



各课程组:
按照《关于成立二级教学督导组的通知》(校教字〔2018〕2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教风和学风建设,强化对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加强学院对教学质量的自我监控与保障,推进提升教学质量、建立质量文化。经研究决定,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二级督导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汪一江
成 员:邓会敏、司琳
主要职责:督导组在学院领导下,独立开展教学秩序检查、课程教学评价、教学管理督导、教学服务保障监控和督导信息反馈通报等工作,并接受校级教学督导的指导。具体职责是:
(一)严格按照校教字(〔2018〕23 号)文件执行;
(二)对学院执行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实施督导;
(三)对学院教学改革、教学过程管理提供咨询和实施督导;
(四)对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进行培养和指导;
(五)协助学院领导了解教风、学风状况,搜集、整理、汇总督导信息并将信息及建议及时反馈学院;
(六)对教学过程中其他环节实施督导。
特此通知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