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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外聘教师教学管理规范的通知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07-23


为了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学历、职称和素质结构,按照马克思主义学院发展战略,努力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普通高校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39号)、《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教育教学过程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校教字〔2019〕2号)和《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设置与管理办法》(校教字〔2020〕17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对外聘教师教学规范和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外聘教师是学院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需纳入学院教师教学规范性常态化管理。

2.各外聘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周历、课表)上课,带齐“教学五大件”,未经报批不得随意调课、找人代课。

3.各外聘教师应严格执行教学过程考核,必须建立“爱课堂”,每次课通过爱课堂点名、布置作业。

4.外聘教师原则上应按照学院要求,积极参加教研室活动。每学期参与集体备课、教学研讨交流等教研活动不少于2次。确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的,请事先说明并请假。

5.外聘教师应根据课程组要求,及时加入教研QQ群(微信群),对教研室发布的信息公告及时回复反馈。

6.外聘教师授课的教案、讲稿、课件等教学基本材料及其他教学信息应按学院要求及时准确提供给教研室存档,以学校教学检查需要。

7.外聘教师教学活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马克思主义学院各课程组联系解决。


     特此通知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7月23